关于做好2013年宜春市中心城区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通知
宜市教中招字〔2013〕8号
袁州区文教局、市直学校:
为切实维护考生和学校利益,努力完成中心城区普通高中招生任务,促进学校之间良性竞争,现就宜春中心城区普通高中招生作如下安排:
4月10日前,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。
4月10日-16日 考生确认自己网报信息和资格审查的结果,同时填报志愿,并在《考生报名信息确认表》上签字。
6月19日下午2:30-5:30,报考特长生的考生持准考证到招生学校(宜春中学、宜春一中、宜春三中)教务处报名,每位考生限报一所学校,若发现考生在两所或两所以上学校均有专业加试成绩,则取消该考生录取资格。
6月20日,中招部门、招生学校组织特长生专业加试。
7月5日前,公布中心城区重点高中统招分数线和均衡分数线。
7月15日前,完成中心城区省重点高中统招生(含均衡生、特长生)录取和师范定向生预录。
7月20日前,未统招录取(含均衡、特长)考生可以到中心城区省重点高中报名择校(逾期不办理择校报名)。
7月30日前,完成中心城区省重点高中择校生录取和公布宜春四中录取分数线,同时完成宜春四中录取。
考生可以在宜春教育信息网(www.ycedu.jx.cn)上免费查询中心城区普通高中录取分数线和录取信息。
宜春市教育局
2013年4月2日